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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院召开三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025-03-27 16:46:00  来源:金湖检察院

  20日下午,金湖县院召开三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以及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集中学习了全国两会、最高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江苏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部分领导就相关学习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周海波检察长提出:一是坚持依法履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广大党员干警要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积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助力市场秩序平稳规范有序。二是贡献检察力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必须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三是推进“三个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将案件质量检查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体系,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探索由不同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入额院领导采用交叉核查、专项核查等形式,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坚持人民至上,接受监督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效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高质量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编辑:孙维健